山东省育儿假规定明确:父母每年可享10天假期,按子女周岁分段休假且工资福利不变。新规覆盖0-3岁婴幼儿家庭,允许弹性安排休假,并惠及养父母、继父母等特殊家庭群体。
- 休假天数与周期:父母在子女0-1周岁、1-2周岁、2-3周岁期间,每年分别享有10天育儿假,按周岁计算且不可跨年累计。
- 灵活休假方式:假期可一次性休完或分段使用,但需在当个周岁内完成,未休天数不结转。
- 特殊家庭权益:养父母、继父母抚养对应子女时,同样享受同等假期待遇。
- 多子女家庭规则:同一家庭有多个3岁以下子女时,育儿假原则上不叠加,但鼓励有条件单位额外支持。
- 待遇保障:休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福利不受影响,用人单位需依法落实。
山东省通过细化育儿假政策,平衡工作与家庭责任,建议职工提前与单位沟通休假安排以确保权益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