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到9月
我国休渔期的时间安排因海域和鱼类资源不同而有所差异,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一、海洋伏季休渔制度(主要覆盖近海)
-
时间范围
多数情况下,海洋伏季休渔期集中在 5月1日至9月 ,持续3-4.5个月,具体以国务院批准的实施区域为准。
-
覆盖区域
包括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四大海域,但不同省份或海域存在差异。例如:
-
山东渤海和黄海:5月1日12时至8月20日12时
-
广东: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
-
厦门:5月1日至8月16日12时
-
福建:北纬26度30分以北5月1日至9月16日,南岸5月1日至8月16日
-
-
管理措施
休渔期间禁止商业捕捞,仅允许特定作业类型(如增殖放流、科研等)作业。休渔结束后,渔获物产量和质量通常会有所提升。
二、其他类型休渔期
-
长江流域
春季禁渔期:2月1日至4月30日(云南德钦县至葛洲坝)
春季禁渔期:4月1日至6月30日(葛洲坝以下至长江口)
-
黄河流域
4月1日至7月31日
-
地方性禁渔期
-
安徽巢湖:2021年1月1日至10年(特殊试点)
-
巴彦淖尔市境内黄河段:4月1日至7月31日
-
三、注意事项
-
具体禁渔期由国家及地方部门根据鱼类繁殖周期、资源状况制定,可能随政策调整。
-
休渔期结束后需遵守捕捞配额和捕捞强度控制要求,以促进资源恢复。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及地方政策文件,实际执行中需以最新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