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各城市的相关政策及实际情况,供热停暖时间表如下:
一、常规停暖时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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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
根据《银川市城市供热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常规停暖时间为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市、县(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气象变化调整停暖时间,但不会提前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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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
2024年停暖时间为 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特殊天气可能调整但不会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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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市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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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2022-2023年停暖时间与银川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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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扎鲁特旗2022-2023年停暖时间为10月15日至次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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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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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或延长供热
市、县(市)政府可根据极端低温等特殊天气,提前或延长供热时间,且不会因天气转暖而强制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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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暖申请流程
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身份证件等材料,办理时间通常为每年8月1日至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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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调整案例
2024年固原市曾因极端低温提前15天启动供热,显示政府在特殊天气下的应急响应能力。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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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恢复供热,需在当年3月31日前向供热单位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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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城市具体执行时间可能略有差异,建议通过当地供热公司或政府平台查询最新通知。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实际操作案例,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