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杨小民案中,其父杨国英因利用职权干预司法,包庇儿子杀人罪行,最终被中央调查并撤职处理,成为改革开放初期司法公正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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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与干预行为
杨小民1979年因故意杀人被判死刑,但其父杨国英(时任青海省委副秘书长)通过权力施压,使判决被改判为死缓,后减为无期徒刑。杨国英非但未受追责,反而升任省委副秘书长,引发舆论哗然。 -
中央介入与调查结果
案件因受害者家属持续上访和媒体报道惊动中央,邓小平亲自批示严查。调查确认杨国英滥用职权干预司法,最终被撤销职务,并接受党纪处分,其政治生涯终结。 -
案件影响与司法意义
此案暴露了当时司法体系受权力干预的弊端,推动了80年代司法独立改革的讨论,成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重要实践案例。
杨国英的结局警示了公权力滥用的后果,也为中国法治进程提供了深刻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