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红人员”特指我国重点优抚对象中的三类特殊群体,具体为: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 他们是中国革命历史的亲历者和贡献者,享有国家专项抚恤优待政策,体现对革命先辈的崇高敬意与保障。
-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指1937年7月6日前参加红军、后经组织批准复员回乡务农或长期居住农村的人员。他们是红军主力部队的成员,直接参与土地革命战争,新中国成立后因年龄或健康原因未转入其他工作。
- 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专指1936年西路军西征战役中幸存并流落民间的红军战士。西路军在极端艰苦条件下浴血奋战,这部分人员因历史原因未能归队,后经国家认定纳入优抚范围。
- 红军失散人员:主要指1937年7月6日前参加红军、因伤病或战斗失联未归队且未叛变投敌的人员。他们虽未正式复员,但曾为革命事业作出贡献,经严格审核后获得身份认定。
国家通过定期发放生活补助、医疗优先、节日慰问等方式保障“三红人员”权益,其优待政策与“三属”(烈士遗属等)并列,共同构成我国优抚体系的核心内容。铭记历史功勋,传承红色精神,是全社会对革命前辈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