膳食食品和保健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具体区别如下:
一、定义与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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膳食食品
指通过普通加工或配方制作的食品,其营养成分与普通食品无显著差异,主要用于满足日常营养需求。例如普通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如孕妇奶粉、婴幼儿奶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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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
属于膳食补充剂,以维生素、矿物质、植物提取物等为原料,经加工制成,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如增强免疫力、辅助调节生理功能),但 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 。
二、核心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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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定位 :膳食食品以营养供给为主,保健品以功能调节为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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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属性 :膳食食品需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保健品需符合保健食品专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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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要求 :膳食食品无特殊审批要求,保健品需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审批并标注“保健功能”。
三、特殊膳食食品的归属
特殊膳食食品(如婴幼儿配方奶粉、孕妇奶粉)属于 特殊食品 范畴,但 不属于保健品 。其特殊性在于满足特定生理状态下的营养需求,而非具有独立的保健功能。
四、申请特殊膳食食品的途径
若需生产特殊膳食食品,需参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进行注册申报,但需注意目前相关配套文件(如QS类别、审查细则)尚未完全完善。
膳食食品与保健品在定义、功能、法律地位上存在本质区别,需根据产品性质进行准确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