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目前由广东省阳江市代管,具体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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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归属
阳春市原为广东省江门市下辖的县级市,1988年阳江撤县设市后,原阳春县整体划归阳江市管辖。目前阳江市代管阳春市、阳东县、阳西县及江城区,形成“五邑”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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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权限与行政级别
阳春市虽名义上由阳江市代管,但并非省级直辖。其行政级别为县级市,与阳江市其他辖区(如江城区)平级,由阳江市政府直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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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背景
阳春与阳江历史上长期为同级行政单位,1988年阳江建市后通过行政区划调整实现合并,未经历省级行政区划调整,因此保留了“阳江代管”的特殊行政关系。
阳春市当前行政上由阳江市代管,属于阳江市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