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奖励金的标准如下:
- 奖励扶助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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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每年发放一定数额的奖励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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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标准为960元、1200元(独生女)、1560元(一般子女死亡)、1800元(独生女死亡)。其中独生女或独生女死亡对象进一步提标360元。
- 奖扶扩面政策 :
- 只生一个女孩或两个女孩的农村夫妇,年满55周岁,每年发放奖扶金400元,直至60周岁与国家奖扶制度接轨。
- 特别扶助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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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家庭子女死亡现无子女或现存一子女伤残(三级以上),女方年满49周岁,享受特别扶助制度(特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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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未治愈患者直接纳入特别扶助(特扶二类)。
- 国家“三项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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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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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年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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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标准:每人每年960元,直至亡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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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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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少数民族夫妻,现存两个子女或一个子女,自愿少生一个子女或两个子女,并采取长效节育措施,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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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标准:每对夫妻一次性奖励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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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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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农村和城镇居民女方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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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助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每人每月450元(一年5400元),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每人每月350元(一年4200元),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奖励标准: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给予一次性3000元奖励金。
- 成都市特别扶助金标准 :
- 从2022年起,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9480元(每人每月790元)、12000元(每人每月1000元)。
- 按月奖励政策 :
-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地区开始实施按月奖励。例如,山东省取消了一次性养老补助的政策,改为按月发放奖励扶助,标准为不低于100元。深圳市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月260元(原先是160元),一年3120元。
- 广东省奖励金标准 :
- 户籍为广东省,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金。
这些标准可能会根据地区和具体政策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