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万元/亩
根据广东省关于水田征收的补偿标准,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土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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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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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田:每亩补偿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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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田:每亩补偿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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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田:每亩补偿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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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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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田:每亩补偿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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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田:每亩补偿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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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田:每亩补偿1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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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补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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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补助费
按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计算公式为: $$\text{安置补助费} = \frac{\text{被征收耕地数量}}{\text{征地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数量}} \times \text{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每公顷最高不超过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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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例如城市郊区菜地需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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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补偿限额
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总和不得超过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三、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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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区片综合地价确定,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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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地类(如空闲地、荒地)补偿标准为2.1万元/亩
四、法律依据
-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需依法补偿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并保障其居住权和社会保障权益
以上标准综合了土地原用途、资源条件、区位价值等因素,具体执行中可能因区域政策调整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