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垦造水田工作方案是广东省为推进农业现代化、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系统性政策文件,其核心内容可概括如下:
一、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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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与产量提升
计划到2020年完成30万亩垦造水田,通过土地整理和改造,将荒地、低产地转化为可种植水稻的水田,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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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与经济平衡
坚持“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原则,优化农业结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同时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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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规划与因地制宜
根据地理、气候等条件制定差异化方案,优先选择自然条件优越、适宜规模化种植的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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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
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引导,鼓励企业、农民参与投资,形成多元化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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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
在垦造过程中注重生态保护,推广生态农业技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主体与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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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统筹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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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委托省建工集团、省水电集团(各17亿元资本金)作为省级实施主体,负责项目规划、施工、监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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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土资源、农业、财政、水利等部门协同推进,建立指标管理制度和审计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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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具体执行与验收
县级政府负责项目组织协调、选址立项、验收及后期管护,镇级政府承担具体实施责任,土地所有权人落实种植管护。
四、资金保障与模式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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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化资金投入
省财政出资34亿元作为资本金,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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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
推广土地流转,引入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主体进行规模化种植,提升地力与综合效益。
五、工作步骤与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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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阶段实施
2017-2020年完成30万亩任务,分四期推进,优先垦造连片适宜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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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全周期管理
包括前期规划、施工建设、后期管护(如种植指导、地力提升),形成“政府监管+市场化运作”的全周期管理机制。
六、政策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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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 :通过“占补平衡”机制,严守耕地红线,缓解建设用地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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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与区域发展 :结合精准扶贫、古驿道活化等,带动欠发达地区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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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安全 :增加水田面积,提升粮食产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该方案通过政府主导、市场机制、新型主体参与等多措并举,旨在实现耕地保护与农业现代化的双赢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