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用冰保存的生食海鲜,加工后至食用时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 1小时 。这一要求旨在确保生食海鲜在低温下储存,降低细菌污染风险。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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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条件 :生食海鲜应使用专用工具、容器,加工后需立即放入食用冰中冷藏,并用保鲜膜或密封容器分隔,避免交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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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控制 :食用冰应保持0℃以下,若冰块融化,需及时补充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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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避免生熟容器混用。
若超过1小时,建议重新评估食品安全风险,必要时进行加热处理(中心温度达74℃以上)后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