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阳泉市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规定,综合相关法规及政策文件,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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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要求
电动自行车需依法注册登记,车辆所有人需在购置后3个月内向居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身份证明、车辆来历凭证、产品合格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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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管理
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自2024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实施过渡期管理,需在3个月内申请登记并领取临时号牌,过渡期后禁止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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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与流程
登记免收工本费,使用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办理,号牌、行驶证由公安机关监制。
二、通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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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规范
驾驶人需年满16周岁,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未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靠右侧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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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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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戴头盔: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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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手持电话等妨碍驾驶:罚款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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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载人、超速、闯红灯等: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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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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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保险
鼓励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障驾乘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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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与报废
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车辆需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应及时淘汰。
四、协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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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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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负责登记、通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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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部门:监管生产、销售及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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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门: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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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参与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开展安全宣传、规范停放等工作,形成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格局。
五、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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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牌管理 :号牌、行驶证灭失需30日内补领,期间车辆不得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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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登记 :车身颜色、发动机更换等需办理变更登记。
以上规定自202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旨在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保障交通安全与公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