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只留检所
根据秦皇岛市相关管理措施,被收容的宠物狗(包括流浪犬和弃养犬)会被统一送到 犬只留检所 进行集中管理。具体说明如下:
-
收容场所
被收容的犬只会被送往市区的犬只留检所(如秦皇岛市犬只留检所,该机构自2013年11月启用,其他县市区也建立了类似机构)。
-
管理措施
-
留检所会对收容犬只进行健康检查、绝育手术等必要处理;
-
所有收容犬只均纳入统一管理,不存在贩卖或转卖行为。
-
-
领养流程
符合条件的居民可申请领养,需满足《秦皇岛市养犬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如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法证件、稳定住所等)。
若需了解具体领养流程或咨询相关机构,建议联系秦皇岛市公安机关或当地动物保护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