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对犬类饲养有明确的管理规定,主要分为禁养、限养两类,具体如下:
一、禁养犬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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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性犬种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品种:
西藏獒犬、圣伯纳犬、大丹犬、罗威纳犬、阿富汗猎犬、德国牧羊犬、英国古代牧羊犬、寻血猎犬、爱尔兰雪达犬、拳师犬、牛头梗、英国斗牛犬、罗威纳犬、贵宾犬(泰迪犬)、吉娃娃、蝴蝶犬、博美犬、法国斗牛犬、西施犬、约克夏、雪纳瑞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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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犬标准
成年犬体高超过40厘米(含)的均被列为禁养犬种。
二、限养犬种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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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管理区 :禁养上述烈性犬种及大型犬,其他犬种需符合《秦皇岛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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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管理区 :未明确提及具体禁养犬种,但需遵守一般管理区养犬规范。
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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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犬只 :若犬种血统涉及禁养品种(如法国斗牛犬),通常也会被禁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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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罚 :违反禁养规定可能面临罚款、没收犬只等处罚。
建议养犬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农业农村部门,确认具体管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