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山西省的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 补偿标准 :
-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晋政发〔2023〕12号)和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征地补偿标准为4.675万元/亩。
- 安置方式 :
- 公告明确采用货币安置,即被征地的农民和土地使用权人将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而不涉及重新安置住房或土地。
- 社会保障 :
- 公告中提到,审核机构为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结果已通过。此次征地涉及的养老保险补贴资金为471.721万元,保障人数为75人。
- 水浇地的补偿标准 :
- 水浇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为70146元/亩。土地补偿费的计算公式为:补偿标准 × 征收面积。最终,征收土地补偿款的总额为1070428元,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 补偿方式及标准 :
- 补偿方式及标准依据相关文件,如《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等,进行合理的制定。不同村庄的区片综合地价会有所不同,例如城镇规划区、滹沱河下游平川区和南部工矿发展区的标准各异。
-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
-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 :
-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由省级政府授权给设区的市政府制定。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
- 其他附着物的补偿 :
-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这些标准和措施旨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失去土地后能够获得合理的补偿,并享有基本的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