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近年来在人口小县机构改革方面进行了多轮试点,涉及县市主要包括以下地区:
一、已开展改革的试点县
- 娄烦县
常住人口约8.86万人,是太原市下辖的试点县之一。改革后,9个县委机关减少至6个,26个政府部门降至16个,133个事业单位削减29个,通过合署办公进一步精简机构。
- 河曲县
常住人口约6.9万人,改革后党政机构减少37.1%,事业单位减少31.1%,行政人员转隶有序进行。
- 石楼县
常住人口约9.68万人,改革后党政机构减少37.1%,事业单位减少31.1%,科级职数减少11.8%,单位运行成本降低5000余万元。
- 榆社县
常住人口约5.8万人,通过撤并重组实现机构精简,具体改革措施包括部门合并与合署办公。
- 黎城县
常住人口约4.5万人,改革后政府组成部门减少26个,行政效率显著提升。
- 吴堡县
常住人口约3.5万人,作为新兴试点县,其改革重点与上述县市类似,聚焦职能整合与成本降低。
二、其他相关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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岢岚县 :常住人口约6.9万人,2024年推进大部制改革,党政机构减少37.1%,事业单位减少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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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 :常住人口约5.5万人,2023年完成机构改革,通过“大部制”实现政府职能优化。
三、改革核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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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整合 :通过撤并重组实现部门精简,例如将26个部门整合为16个,减少行政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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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署办公 :县委办公室与县政府办公室、政法委与司法局等实行合署办公,减少机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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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本增效 :改革后单位运行成本降低5000余万元,人员经费减少2200万元。
四、改革意义
这些改革通过“大部制”“省直管县”等模式,有效解决小县机构臃肿、财政负担重等问题,推动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未来,随着中央及省级层面政策的深化,更多县市将跟进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改革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