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贵州黔南州,人死后下葬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洞葬
- 定义:洞葬是我国南方少数民族的古老葬俗,即将殓尸棺木放入崖洞中的一种葬法。在黔南州,苗族等少数民族有洞葬的传统,尤其是高坡乡甲定村的甲定洞葬,已有600多年的历史。
- 仪式:洞葬仪式通常包括将遗体装入棺木,抬至选定的山洞中,按照家族及辈分排列,头朝南,放在峭壁上。
火葬
- 定义:火葬是将遗体进行焚烧后下葬的一种方式。在黔南州的都匀、荔波等地的少数民族聚居地,至今仍保留着火葬习俗。
- 仪式:火葬仪式包括举行祭祀仪式后,将遗体抬到距村寨较远的山坡上进行火化。
生态节地葬
- 定义:生态节地葬是一种环保、节俭的葬式,如花坛葬、树葬等。黔南州积极推动生态节地葬,如龙里县贵州龙凤园陵园举办的生态节地葬公益活动。
- 仪式:生态节地葬仪式通常包括将逝者骨灰采取可降解方式下葬,不立坟头、不立碑,骨灰装在可降解骨灰盒内,下葬后,逝者名字逐一刻在纪念碑上,供家属永久性祭奠。
政策规定
黔南州出台了《都匀市丧葬闭环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对丧葬流程进行了规范,包括死亡信息上报、遗体接运、治丧管理、骨灰管理、骨灰(或遗体)安葬等环节。黔南州还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倡导节地生态安葬,如“4321”工程,旨在实现集中治丧、遗体火化、生态安葬的目标。
请注意,具体的下葬方式可能会根据逝者的宗教信仰、个人意愿以及当地政策和规定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相关机构,以了解最新的政策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