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十堰市最新政策,育儿假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育儿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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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天数
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 累计10天育儿假 ,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自然年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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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叠加享受
育儿假不随子女数量叠加,仅限3岁以下婴幼儿。
二、育儿假期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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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奖金
育儿假期间视同出勤,用人单位需正常发放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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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
符合法律规定的夫妻,女方除产假外增加60天产假,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两者均视同出勤。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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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需提供儿科医院或卫生院出具的出生或疾病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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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依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执行。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年最新修订的条例及政府官方解读,确保与当前政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