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禁改限”通告,濮阳市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规定如下:
一、禁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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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禁放
濮阳市全境范围内禁止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包括2025年春节期间的小年(1月22日)、除夕(1月28日)至正月初五(2月2日)、元宵节(2月12日)等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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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
若遇重污染天气启动应急响应,将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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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区禁放区域
西至大广高速、北至台辉高速、东至京广大道、南至晋豫鲁铁路以外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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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禁放点
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地、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桥梁(如卫都大桥、京广大道)、隧道、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单位、学校、医院、商场、居民小区、高层建筑、在建工程工地、重要军事设施、化工园区等。
三、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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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处罚 :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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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责任 :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不良后果的,监护人需承担法律责任。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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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许可 :目前通告未提及特殊许可燃放的情况,建议通过官方渠道咨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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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后果 :违反规定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并可能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2025年濮阳市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市民需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和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