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有信息,陈莲香和“梅姨”是同一人。以下是相关细节的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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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重名现象
陈莲香是该犯罪嫌疑人的真实姓名,而“梅姨”是警方及公众根据其特征(如年龄、外貌、行为等)为其取的代号。这种重名现象在拐卖人口案件中并不少见,代号通常与犯罪嫌疑人的职业、活动区域或特征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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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事实与身份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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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莲香(梅姨)长期从事拐卖人口活动,涉案儿童数量达46个,主要在增城、韶关新丰等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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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她因拐卖儿童被抓获,判处11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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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信息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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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中,陈莲香出生于1950年,身高约1.5米,讲粤语、客家话,现约6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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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长期隐藏身份,其真实姓名、出生地等细节均不详,导致“真实身份至今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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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莲香与“梅姨”是同一犯罪嫌疑人的不同称谓,前者是法律文书中的姓名,后者是社会舆论对其犯罪行为的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