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安徽省关于育儿假的新政策,结合滁州市相关通知,育儿假规定如下:
一、育儿假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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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每年各享10天育儿假
适用于依法生育(包括收养)且子女0-6岁期间,育儿假按自然年度计算,不叠加享受且不结转到下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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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期间待遇
育儿假期间职工可享受与在职在岗相同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二、与产假、护理假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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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 :原98天基础上延长60天,合计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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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 :子女6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享30天护理假(异地生活增加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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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 :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可一次性休完或分次使用。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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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需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且用人单位已依法履行相关申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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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若子女年龄超过6周岁,则不再享受育儿假。
四、滁州市琅琊区、金山区等区域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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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区 :明确将育儿假纳入假期安排,与春节假期衔接(如2025年1月18日放假,2月13日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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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 :未直接提及育儿假,但建议咨询当地教育部门确认。
建议有需求的家长提前与单位沟通,确认具体操作流程及待遇享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