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副省长被查的原因主要涉及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以下是对辽宁省副省长被查原因的详细分析:
郝春荣的情况
- 理想信念丧失:郝春荣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对抗组织审查。
-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 违背组织原则:长期瞒报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务提拔、工作调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
- 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审批、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强的情况
- 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提任副省级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活动,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
-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报销个人费用,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
- 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长期卖官鬻爵,严重破坏所在企业和地方的政治生态。
- 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搞权色交易。
- 违反生活纪律。
这些案例表明,辽宁省副省长被查的原因主要涉及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包括理想信念丧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背组织原则、以权谋私等。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此受到了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