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相关政策,社保缴费基数为29300元时,长春市公司需承担的费用为:养老保险4568元、医疗保险2344元、失业保险546元、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全额由单位承担,总计约7308元。
具体计算如下:
- 养老保险:单位承担16%,即29300×16% = 4688元。
- 医疗保险:单位承担8%,即29300×8% = 2344元。
- 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即29300×2% = 546元。
-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全额由单位承担,无需个人缴费。
长春市企业社保缴费比例较高,尤其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占比较大。企业在制定用工成本时需充分考虑社保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