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医保单位是否继续缴纳取决于累计缴费年限是否达标,若已满足参保地规定年限(通常为男25年、女20年左右,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退休后单位无需再缴纳;若未达标则需通过单位一次性补缴或个人自费续缴达到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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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达标情况:当职工退休时,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含实际缴费与视同缴费年限)符合参保地规定,退休后可直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单位不再承担缴费义务,且可按月从统筹基金获得个人账户返款,金额约为本地平均养老金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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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年限处理方式:若退休时医保年限不足,可选择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金额由个人承担原单位与个人部分);或自愿在退休后继续按年或按月缴费直至达标;若经济条件有限,可转缴城乡居民医保,但报销比例较低且需终身续费,无个人账户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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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与单位聘用差异:在职职工无论缴费年限,合同存续期内单位须强制缴纳;灵活就业人员满15年养老保险后可选择停缴医保,但会影响退休后免缴资格。若退休后被原单位返聘,需重新签订合同明确是否续缴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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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关键作用:全国医保缴费年限无统一标准,如北京男女均需累计缴费满25年,上海男性25年、女性20年,而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仅需15年。必须以当地医保局规定为准,建议提前核算年限缺口并规划补缴方案。
总结而言,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与缴费年限强相关,需结合个人情况和地方政策综合决策。若单位继续为退休员工缴纳医保,需以补充协议或福利制度为依据,而非法定强制要求。建议退休前主动向社保部门确认详细规定,确保权益衔接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