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病历书写规范涵盖初诊与复诊流程,关键点包括主诉简明、现病史详尽、阳性体征记录、诊断明确及治疗方案具体,同时需遵循患者知情同意与电子签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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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诊病历结构 初诊病历需记录就诊时间、科室、主诉(主要症状及持续时间)、现病史(按时间顺序描述发病、症状演变及诊疗经过)、既往史(仅限与本次疾病相关的病史)、体格检查(重点记录阳性及鉴别性阴性体征)、辅助检查结果(标注项目名称、结果及检查机构)、诊断结论及治疗方案(含进一步检查、用药指导、生活注意事项、复诊预约等),急诊病历需精确记录生命体征并书写留观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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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诊病历要点 复诊病历以病情变化为核心,聚焦上次就诊后的症状改善、药物使用效果、新发症状及药物反应,体格检查着重复查阳性体征及新增变化,诊断部分若无改变可标注“同前”,辅助检查结果需对比前次差异,治疗方案根据病情调整并明确后续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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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历要求 多学科(MDT)门诊病历需汇总参与医师信息、团队综合意见及全员签名;急诊病历除生命体征外,需记录观察期病情动态及紧急处理措施;互联网门诊病历需包含线上问诊的简要病史、辅助检查上传资料及电子化处置建议;护理门诊和药学门诊需独立记录护理处置、药物咨询及治疗方案优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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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同意与签名规范 涉及风险性医疗操作(如手术、输血)需签署知情同意书,危急情况下可先抢救后补记病历(6小时内),电子病历需使用可信电子签名,实习或进修医师书写的病历须经上级医师审核并双签名,保障病历法律效应。
总结而言,门诊病历书写需严格遵循主诉精准、病情描述逻辑清晰、诊疗依据充分的原则,同步落实知情同意与签名规范化流程,确保病历兼具临床指导与法律追溯双重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