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历写错可找主治医生、科室护士站或医院病案室修改,必要时可向医院投诉管理科反映,跨院就医的还需同步修改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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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联系主治医生是首要步骤,由其核实后用红色笔在原病历上手写更正或补充,并签全名及日期,确保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若医生不在岗,可先咨询科室护士站,由其协助转交或提供临时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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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室归档病历修改需通过正式流程完成。已归档病历需提交书面申请,说明修改原因并附证明材料(如检查报告),由医院病案管理部门审核后,在规定位置修改并加盖公章,原错误内容保留可辨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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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管理科介入适用于推诿不办或错误影响重大(如保险理赔、法律纠纷)的情况,提交书面材料后可要求书面回复,必要时走院内争议解决机制,严重违规时可向卫健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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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机构同步修改需主动联系涉及的其他医院或机构,凭修正后病历复印件提出变更申请,避免信息冲突影响诊疗或保险记录。
修改病历需保留过程证据,优先通过院内正规渠道解决,避免使用非授权方式修改,以防引发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