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历写错可以改,但需遵循规范的修改流程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同时需提供合理的修改理由和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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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提出申请:患者或家属需向主治医生或医院病历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病历错误的具体内容及修改原因。申请中应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检查报告或其他原始资料,以证明错误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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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核实确认:主治医生或经治医生需对申请内容进行核实,确认病历信息确实存在错误,并签署修改意见。若原医生无法联系或已离岗,可由科室负责人指定其他医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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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审核批准:修改申请需提交医院病案管理部门审核,确保修改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或当地卫生部门规定。审核通过后,由专人完成病历修改,并保留原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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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记录留存:修改后的病历需完整保留原始记录及修改痕迹,修改部分需由经手人签名并注明日期。电子病历系统还需保留修改日志,确保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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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保障:《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篡改、隐匿或伪造病历,但允许在合理范围内修正错误病历,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病历修改需严格按流程操作,患者应及时与医院沟通并保留证据,若遇推诿或违规可向卫生监督部门投诉。合法规范的修改既能保障患者权益,也能维护医疗记录的完整性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