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医保卡买药时,系统自动按医保目录比例结算,个人只需支付自费部分。具体扣款规则由药品属性(甲/乙/丙类)、参保地政策及个人账户余额共同决定。以下是详细扣费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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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分类决定报销比例
甲类药(如常用抗生素)直接按医保比例报销(通常70%-90%),乙类药(如部分降压药)需先自付5%-20%再按比例报销,丙类药(保健品等)完全自费。 -
扣款顺序优先级
优先从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扣款,余额不足时需现金补足。部分地区支持家庭共济账户支付,部分城市职工医保门诊起付线以上费用可直接统筹报销。 -
异地购药差异
省内异地购药一般直接结算,跨省购药需提前备案,报销比例可能下降5%-10%。特殊药品(如抗癌药)需提前申请特药待遇。
提示:购药时主动出示医保卡/电子凭证,核对结算单上的"医保支付"与"现金支付"金额。年度报销额度用尽后需全额自费,建议定期查询个人账户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