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规定假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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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平均工资计算 :以单位上一年度参保职工工资总额 ÷ 参保人数得出,例如某企业100人上年度工资总额1000万元,则月平均工资为10万元。2. 假期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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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假:178天(深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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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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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二、特殊情形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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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或多胞胎 :生育津贴在基础天数上额外增加,例如顺产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增加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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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 :符合条件者可额外获得30天奖励假。
三、领取方式
由用人单位统一申请并发放至个人账户,无需个人操作。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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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责任 :单位需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否则影响津贴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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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通常需《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
示例 :某企业上年度月平均工资1.2万元,女职工产假178天,则生育津贴为1.2万 ÷ 30 × 178 ≈ 7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