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胎55天能否领取生育津贴? 根据现行政策,妊娠4个月以下(含55天)的流产或死胎不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仅可享受15天产假及对应津贴(按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15天计算)。若死胎发生在妊娠4个月以上,则可按42天或75天产假标准申领津贴。
关键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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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门槛
生育津贴需满足两项硬性条件:单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且流产/死胎属于计划内妊娠。55天死胎因未达4个月妊娠期,仅适用15天产假待遇。 -
津贴计算差异
- 4个月以下流产/死胎:津贴=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15天。
- 4个月以上死胎:按地区政策差异,可享42天(如普通流产)或75天(如满7个月死胎)产假,津贴按对应天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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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材料与时效
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医院死胎证明等材料,并在流产后3个月内申请。逾期可能影响待遇发放。
总结建议
55天死胎无法领取生育津贴,但可申领15天产假工资。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确认细则,或通过单位人事部门协助办理。若涉及更高孕周死胎,务必保留完整医疗记录以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