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更换工作单位不会影响生育津贴的领取,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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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连续缴费
需在生育前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部分地区可能放宽至9个月),且换工作期间未中断缴费。不同地区对连续缴费的具体要求可能略有差异,例如北京要求满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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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同意统一账户
若在产假期间更换多家单位,需所有单位同意将生育津贴拨入同一账户。例如,张女士在A、B、C三家公司产假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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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生育政策
需符合国家和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例如生育子女数量限制等。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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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单位后应及时办理生育保险转移手续,确保缴费记录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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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补缴社保,不影响生育津贴的申领。
生育津贴的领取以生育保险在保状态和缴费连续性为核心,单位更换属于正常流动,不会影响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