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最新政策,成都单位仍需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但缴费方式及待遇享受有所调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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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义务
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职工个人无需缴费。这一规定与《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一致,且2024年政策延续了这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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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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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基数 :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基准,机关事业单位按0.4%缴纳,企业按0.8%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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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2025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及领取失业金期间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缴费基数与职工医保一致,费率与单位职工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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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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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参保人员 :连续缴费满12个月即可享受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报销(含补缴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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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人员 :生育或流产时,由用人单位按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费用,生育津贴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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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说明
2024年取消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的捆绑缴费,个体参保人员可单独缴纳生育保险,且缴费不满12个月时,费用由用人单位垫付。
总结 :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2024年政策进一步优化了缴费灵活性和待遇保障,确保职工生育权益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