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慢病报销政策覆盖职工和居民医保,针对70种(职工)和76种(居民)门诊慢特病,按甲类(如恶性肿瘤、尿毒症)和乙类病种分级报销,起付线、比例及限额差异显著,其中甲类病种报销比例最高达90%(职工)或85%(居民),部分重症(如尿毒症)取消起付标准,异地就医可联网结算10类慢特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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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分类与覆盖范围
职工医保涵盖70种慢特病,居民医保覆盖76种(甲类23种、乙类53种)。甲类病种包括恶性肿瘤、尿毒症肾透析等重症,乙类涵盖高血压Ⅲ期、慢性肝炎等。甲类病种无年度限额,乙类则设3000-4000元限额,合并病种可叠加额度。 -
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 职工医保:甲类病种在职报销85%、退休90%;乙类在职80%、退休85%。
- 居民医保:分一档、二档缴费,甲类按住院比例报销(一档55%-85%,二档65%-85%),乙类统一按三级医院比例(一档55%、二档65%)。尿毒症等重症无起付线,其他甲类病种超800元部分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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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与特殊待遇
跨省异地就医支持10类慢特病(如糖尿病、器官移植抗排异)直接结算,故障时可回参保地零星报销。严重精神障碍等6类病种无起付线,年度限额1万元,报销比例70%-75%。
泰安慢病政策兼顾重症与常见病,报销力度向甲类病种倾斜,居民医保分档设计凸显灵活性,建议参保人根据病种及缴费档位优化报销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