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新疆克拉玛依市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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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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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报销限额100元,跨年不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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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年度定额报销,限额300元,跨年不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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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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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个人负担60%,基金支付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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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个人负担50%,基金支付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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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人负担60%,基金支付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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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门诊政策(如“两病”门诊)
- 高血压、糖尿病专项用药门诊报销实行年度定额管理,限额300元,跨年不结转。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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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但年度限额100元(普通门诊)或300元(特殊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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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未达限额的报销金额不可结转至下一年度。
以上信息综合自2025年最新医保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