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生育津贴申请资料需根据地区政策略有差异,但核心材料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础身份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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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户口本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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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已婚女性需提供
二、医疗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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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诊断证明书 :医院开具的流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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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凭证 :流产期间产生的医疗费发票及病历
三、生育服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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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证/登记卡 :《生育服务证》或《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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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 :若需报销,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终止妊娠无此项)
四、申请表与单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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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表格 :《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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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证明 :请假条或单位生育保险证明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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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籍人员需额外提供《外地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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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要求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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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需在单位或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窗口提交,审核通过后按流程领取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