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生育津贴政策及权威信息,生育日期的填写需以实际生育或计划生育日期为准,具体如下:
-
填写原则
生育日期应填写实际发生的时间,包括怀孕开始日期或分娩日期,以官方认定的为准。
-
常见填写方式
-
若需填写 分娩日期 ,直接填写具体生产时间(如2024年11月6日);
-
若需填写 怀孕开始日期 ,则填写首次确认怀孕的时间(如2024年5月16日)。
-
-
注意事项
-
不同单位或申请表可能对日期格式有特定要求(如“YYYY-MM-DD”),需按规范填写;
-
若涉及跨省生育,需提供浙江省内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证明作为佐证。
-
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获取最新政策及具体表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