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一次性生育补贴
根据天津市生育保险政策,男方生育津贴的领取需符合条件并遵循以下流程:
一、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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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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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男方需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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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已为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以上(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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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未就业且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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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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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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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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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或多胞胎生育: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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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领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至单位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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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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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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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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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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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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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 若配偶未办理生育保险,需提供配偶未参保证明。
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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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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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经办人或男方本人需在生育后90日内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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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可通过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天津医保”APP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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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需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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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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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期间可能进行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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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单位需在5个工作日内领取拨付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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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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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先发放至单位账户,再由单位转交给男方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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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按月发放至男方社会保障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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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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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要求
- 产检、分娩需在天津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否则可能影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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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 申领材料需在生育后90日内提交,逾期可能影响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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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若单位未依法缴纳生育保险费,男职工无法申领津贴。
以上流程及材料均依据天津市最新生育保险政策整理,建议办理前通过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线下经办机构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