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院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需持合作医疗证到定点医院就医,结算时直接减免补偿费用,自付部分现金支付。关键流程包括身份验证、费用核算和现场兑付,报销比例通常为60%-75%,起付线为350元。
-
身份验证与就诊
参保患者需携带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县医院门诊就诊。医生开具检查或处方后,需在收费处划价并支付全额费用,保留所有票据(发票、处方复写件等)。 -
费用核算与减免
门诊总费用扣除起付线(一般为350元)后,按60%比例报销。例如:费用1000元,自付350元,剩余650元按60%报销390元,实际自付610元。部分慢性病门诊可事后提交材料至乡镇合管办审核。 -
现场报销与材料提交
在县医院新农合窗口提交医疗证、票据等材料,审核通过后当场返还报销款。若需转诊至上级医院,须提前开具转院证明,否则报销比例降至40%。
提示:报销时务必核对票据信息完整,慢性病或特殊病例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新农合办,避免材料不全影响报销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