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标准明确:普通人群起付线5000元,分段报销比例60%-80%,困难群众起付线降至2500元且报销比例提高5%,全面取消年度报销限额并实现“一站式”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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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覆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含无第三方责任意外伤害)及门诊慢特病费用,需先经基本医保报销后,超出起付线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按比例报销。 -
普通人群待遇
起付标准为5000元,分段报销比例为:0-1万元报销60%,1-2万元报销65%,2-5万元报销70%,5-10万元报销75%,10万元以上报销80%。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逐级提升,且不设年度支付上限。 -
困难群众倾斜
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及农村返贫致贫人口的起付线降至2500元,各分段报销比例较普通人群提高5个百分点(如0-1万元报销65%,10万元以上报销85%),进一步减轻经济负担。 -
便捷服务
参保患者出院时可同步完成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及医疗救助的“一站式”结算,仅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无需额外申请或跑腿。 -
筹资与参保
大病保险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划拨,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15元,参保人无需单独缴费,参加基本医保即自动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政策动态,就医时主动出示医保凭证,并优先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以保障待遇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