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共济并不必须限定在同一城市,但需满足省内参保条件,且部分省份已试点跨省共济。目前全国所有省份均已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家庭共济,23个省份进一步扩大至近亲属范围,资金可用于支付医疗费用、药店购药及居民医保缴费。
- 省内共济是主流:无论参保人及其家庭成员是否在同一城市,只要在省内参保即可共济。例如,浙江省内不同城市的家庭成员可通过绑定实现账户资金共用,结算时自动扣除个人负担部分。
- 跨省共济试点推进:河北、江苏等省份已开通跨省共济功能,但需通过备案操作。例如,苏州参保人可绑定北京亲属的医保账户,资金跨省使用需满足双方参保地政策。
- 绑定与使用规则:共济需通过线上(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医保公众号)或线下渠道办理,就医时仍须使用本人医保卡,系统优先调用余额最多的共济账户。亲属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部分省份扩展至兄弟姐妹、祖父母等近亲属。
- 资金用途明确:共济账户资金仅限支付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药店购药及居民医保缴费,不可用于报销或享受共济人医保待遇。
建议关注当地医保政策更新,及时办理绑定以最大化利用共济功能。跨省共济需提前确认试点范围,避免因地域限制影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