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职工医保退休政策明确: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未达年限者可一次性补缴。退休后个人账户按月划拨,门诊与住院报销比例均高于在职人员,具体待遇与办理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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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实际缴费年限为2001年6月1日后的参保记录,视同缴费年限为2001年5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工龄。2021年1月1日后退休者需满足累计年限要求;此前退休者需实际缴费满15年。灵活就业人员若从未参保,退休时不可补缴。 -
补缴规则
年限不足者,可按退休时上年度南昌市全口径月平均工资的8.8%一次性趸缴。补缴后即可享受待遇,但灵活就业人员需注意补缴仅限历史参保记录缺失的情况。 -
退休待遇
- 个人账户:按全省基本养老金月均水平的2.5%按月划入(2023年为77元)。
- 门诊报销:起付线600元,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比在职高5%(如三级医院55%),年度限额2000元。
- 住院报销:一级至三级医院起付线分别为200元、500元、800元,报销比例达9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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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需先完成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再凭《养老保险退休审批表》向医保部门申请。单位职工由单位代办,灵活就业人员需自行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提示:医保退休与养老退休分属不同部门经办,建议提前核对缴费记录,避免因年限不足影响待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需按年缴费,中断后补缴规则严格,连续参保更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