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中山以20500元作为社保基数时,每月社保与公积金扣除约3731元,个税缴纳约967元,实际到手工资约15802元。具体扣税金额需结合五险一金缴纳比例、专项附加扣除等因素综合计算,以下为详细分析:
一、社保与公积金扣除计算
- 养老保险:个人缴纳比例8%,即 20500×8%=1640元
- 医疗保险:个人缴纳比例2%,即 20500×2%=410元
- 失业保险:个人缴纳比例0.2%,即 20500×0.2%=41元
- 工伤保险与生育保险:个人无需缴费。
- 住房公积金:中山市比例范围为5%-12%(通常按8%计算),即 20500×8%=1640元。
合计社保公积金扣除:1640+410+41+1640=3731元/月。
二、个税计算步骤
- 应纳税所得额:20500(基数)-3731(五险一金)-5000(起征点)=11769元
- 适用税率:11769元对应税率表第2级(超过3000元至12000元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元。
- 应缴个税:11769×10%-210=966.9元/月(四舍五入约967元)。
三、实际到手工资
总扣除金额:社保公积金3731元+个税967元=4698元
实发工资:20500-4698≈15802元。
影响因素提示:
- 公积金比例浮动(5%-12%)直接影响实发工资,若单位按最低5%缴纳,到手工资可增加约615元。
- 专项附加扣除(如房贷、子女教育等)可降低应纳税所得额,减少个税支出。
- 社保基数每年调整,需关注中山市最新社平工资及政策变化。
建议通过个税APP或单位财务部门核对专项扣除信息,确保计算结果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