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社保政策,社保缴费基数有明确的上下限规定,具体如下:
一、社保缴费基数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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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上限为 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例如2024年深圳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054元,上限为6054×3=181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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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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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以上一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均收入的三分之一为上限(如2023年为6756元×3=20268元),最低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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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上限为前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均收入的3倍(如2022年为6756元×3=20268元),下限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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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保缴费基数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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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下限为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深圳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为23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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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险种
- 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 :下限同样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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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高于上限 :若职工工资超过300%的基准值,均按300%计算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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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低于下限 :若职工工资低于60%的基准值,按60%计算缴费基数。
四、示例说明
若某职工2024年月工资为11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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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因11900元>6054×3(18162元),所以缴费基数按18162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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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 :因11900元>20268元(2023年上限),所以缴费基数按20268元计算。
总结
社保缴费基数以当地统计口径的60%-300%为合法范围,超出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具体计算需结合职工实际工资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