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医保统筹的年度支付限额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不同有所差异,城镇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可达6.5万元(市级统筹),城乡居民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限额为350-600元,门诊慢性病年度限额为6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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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
市级统筹的参保人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5万元,覆盖住院及门诊慢性病等费用;区级统筹参保人员限额为5万元。普通门诊统筹年度限额1000元,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为50%-60%。 -
城乡居民医保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年度限额600元,二级医疗机构350元,报销比例达70%-85%。住院费用中,三级医疗机构年度限额3万元,二级6万元,一级及以下16万元。 -
特殊疾病保障
门诊慢性病起付线300元,每增加一个病种限额提高300元,年度最高支付6500元,报销比例60%。重大疾病住院起付线700元,纳入统筹支付范围。
吉林市医保政策通过分级设置限额和报销比例,兼顾公平与效率,参保人员可根据需求选择医疗机构级别以优化保障。具体细则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