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保异地报销政策已实现较全面的互联互通,具体如下:
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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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全国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使用江苏医保卡直接结算,无需垫付医疗费用后再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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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与在参保地就医的报销比例一致,实现“看病无忧”。
二、省内异地就医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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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使用
江苏省内医保卡可跨市使用,泰州、宿迁、苏州、南通、盐城等市已实现异地刷卡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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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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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针对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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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备案的异地就医需先垫付费用后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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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人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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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参保人,异地就医费用可直接结算,无需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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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参保职工可用个人账户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用,或支付其定点医疗机构的自付费用。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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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患者 :未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的急诊患者需先垫付费用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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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 :需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平台办理备案,目前仅支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五、政策生效时间
- 多项政策于2024年6月18日或2025年2月1日正式生效,具体以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官方通知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及各地实施情况,确保覆盖主要异地就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