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新余,若社保基数为 14600 元,扣税金额需经多步计算得出。首先要扣除社保个人缴纳部分,再减去个税起征点 5000 元以及可能存在的专项附加扣除等,得到应纳税所得额,最后根据税率表算出扣税金额。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 社保个人缴纳部分计算:
- 养老保险:通常个人缴纳比例为 8%,以 14600 元基数计算,个人缴纳金额为 14600×8% = 1168 元。
- 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个人缴纳比例一般为 2%,则个人缴纳金额是 14600×2% = 292 元。
- 失业保险:个人缴纳比例约 0.5%,所以个人缴纳金额为 14600×0.5% = 73 元。
- 工伤保险:由单位缴纳,个人无需承担。
- 住房公积金:假设缴纳比例为 12%(具体比例依单位规定),个人缴纳金额为 14600×12% = 1752 元。
- 社保及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总计:1168 + 292 + 73 + 1752 = 3285 元。
-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 月度收入 - 5000 元 - 专项扣除(社保等) -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这里月度收入按社保基数 14600 元算,专项扣除为上述 3285 元。若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及其他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 14600 - 5000 - 3285 = 6315 元。
- 扣税金额计算: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对应 6315 元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为 3%,速算扣除数为 0。则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6315×3% - 0 = 189.45 元。
需注意,若存在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应纳税所得额会相应减少,扣税金额也会改变。实际扣税金额依个人具体情况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