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新余市社保基数14400元的情况,扣除五险一金后的个税计算如下:
一、基础计算(无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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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应纳税所得额
年薪17.28万元,月工资14400元,扣除起征点60000元后: $$172,800 - 60,000 = 112,800 \text{元}$$
按月分摊后:
$$112,800 \div 12 = 9,400 \text{元}$$但14400元已高于起征点,因此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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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个税
由于应纳税所得额为0,每月需缴纳个税0元。
二、存在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
若存在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可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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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扣除 :每月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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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每月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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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扣除 :每月2000元
调整后月应纳税所得额 :
$$9,400 - (1000 + 1000 + 2000) = 5,400 \text{元}$$
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2520元: $$5,400 \times 10% - 2,520 = 288 \text{元}$$
每月需缴纳个税288元 。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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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与个税的关系
社保缴费基数会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但个税起征点为每年60000元,与社保基数无直接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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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范围
扣除额度需符合国家规定,例如子女教育需在子女接受学历教育阶段扣除。
建议根据实际情况申报专项附加扣除,以降低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