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保科工作人员配置需根据医院规模、床位数及医保基金使用量综合确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人员配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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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数与医保员比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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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数≤1000张:建议配置不少于3名医保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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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数>1000张:建议每100张床位增配1名医保员,即每1000张床位至少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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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规模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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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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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张床位医院:3名医保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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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张床位医院:10名医保员(含临床科室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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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岗位设置与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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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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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长 :1名,负责科室管理、政策传达及工作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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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住院管理 :各设1名班长及1名汇总会计,负责收费、结算及数据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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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专项管理 :医保专管员2-3名,负责医保政策执行与基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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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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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员 :27-28名,负责门诊收费、票据审核及应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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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与统计 :1-2名结算员,1名欠费管理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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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农合专管 :各1-2名,负责医保目录外费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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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员素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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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资质 :本科及以上学历,公共事业管理或医保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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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培训 :需定期参加医保政策、财务规范及服务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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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机制 :建立劳动纪律、工作质量考核体系,确保服务规范
四、人员结构优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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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可设置独立一级医保科,配备50名以上医保员(含临床科室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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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社区医院 :根据实际需求配置,避免人员冗余
五、政策依据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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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参照《成都市医保员体系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地方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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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监督 :医保科应独立运作,与临床科室形成监督机制
注 :具体配置需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调整,建议医院参考医保局指导原则并结合自身规模、服务量及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制定详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