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2023年2月1日起实施的武汉职工医保政策,门诊费用 可以报销 ,具体规则如下:
一、报销范围
参保人员在定点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医保目录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二、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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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级别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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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职人员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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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在职人员报销65%,退休人员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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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在职人员报销55%,退休人员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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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项目
使用医保目录中的乙类药品或诊疗项目时,需先自付10%,剩余部分按上述比例支付。
三、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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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每年最高报销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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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每年最高报销4500元
注意 :年度支付限额为累计额度,当年度累计费用未达限额时,按实际费用报销;超过限额后,超出部分需自费。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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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2023年4月10日起取消起付线限制,门诊费用只要符合目录即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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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手术报销 :普通门诊手术费用可纳入报销范围,个人负担部分可用医保个人账户或现金结算。
建议参保人员优先选择社区医院就诊,费用可节省约30%-40%,例如同样1000元费用,社区医院自付150元,三甲医院自付4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