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医保对重症药品的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在职/退休状态及病种差异而不同,核心规则为:职工医保门诊重症报销比例普遍为60%-87%(退休人员提高5%-10%),居民医保门诊重症报销35%,住院费用扣除自付部分后按65%-9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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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门诊重症报销
- 常规重症病种(如高血压3级、糖尿病并发症等):在职报销80%,退休85%。
- 特殊病种(如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器官移植抗排斥治疗):在职报销87%,退休90%。
- 慢性病(如肝硬化、重症精神病等):在职60%,退休65%。乙类药品需先自付10%,剩余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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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门诊重症报销
统一按35%比例报销,需扣除乙类(自付10%-20%)和丙类(全自费)费用。住院报销65%,起付线300元。 -
住院费用报销规则
- 职工医保:三级医院报销86%-92%(退休人员自付比例降低20%),居民医保报销65%。
- 多次住院起付线递减,大额医保可覆盖24万元以上费用至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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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费用分类
- 乙类药品/检查(如CT、MRI)需先自付10%-20%,丙类(如进口药)全自费。
提示:重症患者需在定点医院或药店购药,部分病种(如肾透析)必须医院治疗。建议提前确认药品分类及病种报销细则,以优化费用分担。